【导语】
仲裁胜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后,公司已经被注销,拖欠工资如何执行?
【案情】
客户为在某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员工,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在仲裁成功维权并申请强制执行后发现公司已经注销。
【法火监理网开展的工作】
一、制定方案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经过仔细分析公司的基本情况,查明某大型企业为公司的唯一股东,且认缴的出资一分未出,在执行过程中公司注销,符合追加某大型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条件,因此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某大型企业为被执行人,在追加过程中,多次和法院以及某大型企业沟通调解事宜,某大型企业最终在成为被执行人的巨大压力下主动调解,向客户支付了拖欠的全部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二、具体维权过程
首先,代理客户与公司进行劳动仲裁,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沟通、梳理证据、定诉讼方案,取得了仲裁全部支持客户请求的胜诉结果。
其次,因公司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决,代理客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及时与执行法院沟通执行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关注和查询公司的情况并与客户实时沟通。并在了解到公司已经注销,而某大型企业是其唯一股东且未实际出资后,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某大型企业为被执行人并获得法院支持。
【维权结果】
成功追加公司股东某大型企业为被执行人,客户全额拿到工资和补偿金。
【律师提醒】
虽然现在公司多数采取认缴制,但并不是不承担责任,即便是公司破产,在公司注销后股东对于公司注销前的债务问题仍要在认缴而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因此,入股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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